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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百里洲镇人工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8-12 浏览次数:12

项目概况】

枝江市百里洲镇人工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A990052-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5-00388

3、项目名称:枝江市百里洲镇人工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8.6(万元)

6、最高限价:48.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以及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会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报告提供时间需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⑦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天08:30至12:00,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枝江市百里洲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枝江市百里洲镇解放路22号

联系方式:15549276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方式:190727907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芸

电   话:190727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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