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程招标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政府采购 | 项目信息 | 中标信息 | 历史数据查询
搜索:                      点击此处跳转至内容搜索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土地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软件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污水 水处理
枝江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8-11 浏览次数:13

1.招标条件

枝江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5]1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枝江市中医医院,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宁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枝江市团结路18号(枝江市中医医院院内)

建设内容: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设一栋总建筑面积21400—1—㎡(地上17400㎡、地下4000㎡)的医养结合中心大楼,设置400张床位的医养结合中心大楼,配置医养相关保障功能及设备设施。其中:第一至四层为医养相关保障服务功能用房,第五至十二层为标准养护单元,地下一层为停车区及设备用房。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8万元。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项目实际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增加180日历天(协助前期施工准备和后期项目备案、审计等),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在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的基础上增加90日历天。

2.4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2.6安全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上传相关证书及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所有拟派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需具有《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以上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5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17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34771567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宁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电商产业园五楼501室

联系人:甘琨

联系电话:18696169061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