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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25-8-9 浏览次数:28 |
项目概况】 松滋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JLCG-2025-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5-00772 3、项目名称:松滋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5(万元) 6、最高限价:275(万元) 7、采购需求: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包括房建类及市政类施工图联合审查(含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不含基坑等专项审查))服务。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3 号令) 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批文和批复意见等作为依据,对委托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审图费用参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计费参考依据(试行)》鄂政办发〔2023〕840号收费标准,按标准计算后至少下浮至75%。审查费用全年不超过 275 万元,如本年度任一时间内,实际审查项目结算金额达到该额度,则后续审查服务免费;未达到该额度,则按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 8、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2025年11月23日-2026年11月22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人员名录》内,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类资质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须满足上述所述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5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2.请投标人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3、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505009902@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4.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建设路38号 联系方式:0716-622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白云路24号 联系方式:18696452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圆圆 电 话:1869645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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