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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2025年度)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8-2 浏览次数:13

1.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2025年度)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5〕9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资金,招标人为长阳云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2025年度)。

2.2项目编号:CYA030012-202501-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交公司、后山设备站、清江画廊、物流仓储中心充电站安设及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各乡镇。

2.5工期:3个月(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要求,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需满足)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2022年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公路及其设备施工部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6)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5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一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8月1日。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异议联系人:李健

异议联系电话:15997635306

11.2招标人:长阳云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商务大厦1028、1048室

联系人:向金瓯

联系电话:18671609752

11.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大道22号(御江丽景)1单元604、605室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15997635306

11.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17-5326530

11.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表不一致之处,以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近一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

投标文件中上传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本年度(2024年或2025年)新成立的单位提供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表不一致之处,以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表不一致之处,以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自证声明原件)

2、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能按期支付,未受到县级及以上劳动部门的处罚;(提供自证声明原件)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湖北省或省内地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做出处罚的部门)的通报并受到行政处罚,如有隐瞒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自证声明原件)

4、2022年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提供查询结果证明资料;未参评单位提供承诺书)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表不一致之处,以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备注

项目经理

1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证书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彩色扫描件

项目总工

1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1.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须提供职称证彩色扫描件

安全生产工程师

1

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

1.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表不一致之处,以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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