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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7-31 浏览次数:11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25〕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民政局,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施工,项目主要包括白马山院区和柏临河院区改扩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293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70平方米,新增床位499个。其中,白马山院区用地面积9437.13平方米,建筑面积163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516.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3.57平方米),新增床位384个,主要建设三栋六层老年人养护用房、一栋两层老年人活动中心、地下车库等;柏临河院区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50平方米,新增床位115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老年人用房、附属用房、院内基础配套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设施设备工程等。

2.项目建设地点:白马山院区位于伍家乡火光村二组,柏临河院区位于伍家乡前坪村三组。

3.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弱电、消防工程、停车场、绿化、治安监控等)、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电梯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完成施工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履约期限:48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須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均可)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1)拟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 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 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4)大型企业联合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承诺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作废标处理。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50%以上;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0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市民活动中心

联 系 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65605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 系 人:高亚文、吴翠丽、谢梦姣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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