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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塔河经开区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HBSY-202507SZ-008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5-7-30 浏览次数:11

茅塔河经开区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HBSY-202507SZ-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507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茅塔河经开区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茅塔河经开区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十开经审批[2023]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新建及更新修复雨污水管网6.5千米,清淤河道3.5千米,沿线4个村改造旱厕10处,新建垃圾分类设施8处,改造加固桥梁1座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及更新修复雨污水管网6.5千米,清淤河道3.5千米,沿线4个村改造旱厕10处,新建垃圾分类设施8处,改造加固桥梁1座等。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安装、验收、移交、缺陷责任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1
合同估算价:1653.3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和服务能力。(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须具备有效的①或②或③: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款)。(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拟派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应具备的资格能力,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安物流园1幢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室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程嘉男
联系人:
彭安兵
电话:
0719-8319824
电话:
0719-86898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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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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