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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乡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7-30 浏览次数:11 |
项目概况:河口乡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三峡创谷一号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JZG-2025-57(G) 2.项目名称:远安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8000.00元 5.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沉陷区周边河道护岸进行治理。主要施工内容为水下基础浇筑埋石混凝土,护坡固脚为浆砌挡土墙,护坡基底为混凝土垫层,表面砌筑浆砌护坡,堤顶砌筑浆砌石防浪墙,长度约130m。 6.履约期限:9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4)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 1人时,须为综合类(即具备 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 1人时,其中 1人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 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证件。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其他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均未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以上人员 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三峡创谷一号楼4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17点30分止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三峡创谷一号楼4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节假日休息)。 4.售价:0元一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注9 :00分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地点: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15号)。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 2.地点: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磋商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远安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远安县河口乡发展路一号 联系人:闫晓琳 联系电话:138867106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三峡创谷一号楼4楼 联 系 人:邰馨 联系电话:15872599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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