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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白云湖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随州市白云湖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HBSU-202507SZ-016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25-7-26 浏览次数:21


随州市白云湖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随州市白云湖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HBSU-202507SZ-01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U-202507SZ-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白云湖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白云湖北岸
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12万平方米,新建健身步道3.2公里,健身广场3000平方米,建设五人制足球场1个、排球场6个、羽毛球场4个、门球场1个、乒乓球台12个,设置室外健身器材22套。利用府河桥下闲置空间打造市民体育休闲场所;在文峰塔对景位置设置景观台阶,增设休憩座椅及无障碍坡道;在舜井大桥节点整体布局休闲场所,融合休憩、观景功能。配套绿化16000平方米,完善水电、亮化、监控、标识标牌、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完成随州市白云湖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2
合同估算价:2732.8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公共资源交易官网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网站名称、网址、项目名称、中标单位、金额),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按要求提供无在建和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5年4、5、6月份)企业纳税(指增值税)和企业社保(指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6日至2025年07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沿河大道211号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涂威
联系人:
周淳
电话:
0722-3318483
电话:
0722-32534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33839919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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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7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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