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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阳山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7-26 浏览次数:13 |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长阳山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5〕105号、长发改审批〔2025〕10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彩资金、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社会资本,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金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北省长阳山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 1.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资丘镇。 1.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两大类9个子项目,产业发展类项目7个,其中包括:“1258”模式高山蔬菜高效生产示范基地、黍子岭村高山蔬菜育苗工厂、青树包村高山蔬菜科研试验基地、高山蔬菜综合服务中心、凉水寺村社会化服务站、连村产业路建设项目、青树包村农旅融合项目;乡村建设类项目2个,其中包括: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红六军战斗旧址修复项目。 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含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 3.监理服务相关要求: 3.1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3.2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3.3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1090日历天,其中 4.1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360日历天; 4.2保修阶段服务期:730日历天;(竣工验收合格后) 其它实施内容的监理服务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因工程延期造成的监理期延期,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证书。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办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同时担任了其他项目总监,则必须在本项目设总监代表。(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陈万龙 异议联系电话:19908605099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覃卫林 联系电话:13872464748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8号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万龙 联系电话:19908605099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湾路26号 4.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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