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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审计)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100#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7-25 浏览次数:14 |
我院拟对2025-2027年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审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审计)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经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后,甲方同意且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1年。 三、预算金额:每年6万元。 四、报价方式:以《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费率执行。 综合折扣率报价(基本服务费、审减额适用统一折扣),拦标折扣率:6折。 注:本院所有工程都需经过医院内部审计审核,造价咨询公司在内部审计审核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算审核。 要求: 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中价协[2012]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如上级部门对咨询人的审核成果文件进行复审,咨询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以上级部门的复审结果为最终结算审核依据并执行。其复审核减率应控制在3%及以内。 3.工作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本项目付款方式:按年度据实结算; 5.洽谈人拟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洽谈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项目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服务期内提供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 五、询价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相关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武汉地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以上涉及企业的相关证明需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资料一式两份,即正副本各一份,胶装成册。未胶装的文件有可能作废。 六、询价文件提交时间 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日止,提交文件时间08:00--12:00,14:00--17:00。 报价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洽谈单位(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审计科:027-68894807 采管办 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 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普惠楼五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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