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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蕲春县狮子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项目(HBQC-202507SZ-004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7-25 浏览次数:12

2025年度蕲春县狮子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项目(HBQC-202507SZ-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507SZ-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蕲春县狮子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5-421126-04-01-9999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绿色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48%、银行贷款:79.52%,招标人为蕲春绿色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狮子镇
建设规模:项目以“全域规划、综合治理、多措并举”为原则,以“耕地数量增加、生产条件改善、农村产业升级”为目标,项目区总面积7563.9221公顷(11.35万亩),整治区总面积3312.8470公顷(4.97万亩),主要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整治、新产业新业态等四项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采购、施工,即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编制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缺陷责任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 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5
合同估算价:42582.7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2、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勘察设计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任人。④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或 EPC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3、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 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③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 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 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绿色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众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漕河镇十里畈社区横支三路68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文昌大道139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5272026979
电话:
181717898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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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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