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第七批次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声屏障SPZ-01包件(HBSJ-202401TL-010020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1TL-010020001
1.招标条件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496号)、《国铁集团 安徽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7号)批准建设,其中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甲供物资声屏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大别山隧道DK171+500,向西穿大别山脉,沿既有合武铁路南侧行至既有麻城北、红安站并站,后进入武汉市于黄陂区东南设长江新区站,出站后沿绕城高速西行至天河机场,于机场东南侧新设武汉天河站,出站后向西两跨绕城高速公路于东西湖区新沟西线路所与武汉至宜昌高铁相衔接。本段新建正线长 163.350km,设车站4座:麻城北、红安、长江新区、武汉天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声屏障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交货地点: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材料(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透单元板)须具有近3年内(2022年7月以来)通过CMA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合格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通透隔声板除外)、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19年1月以来)高速铁路声屏障供货业绩证明(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单个合同中须包含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透单元板及H型钢立柱)及由铁路局集团公司(相关处部室或运营站段)或铁路公司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与上述供货业绩对应)。 5.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材料采购活动的;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材料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 6.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6(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8号澜桥公馆7号楼
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玉带东二街163号2-8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胡工
联系人:
吴磊、夏宋
电话:
027-51127487
电话:
1338751237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hwtlzbdl@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7月24日
附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种类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1
SPZ-01
声屏障
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1960×500×140
m2
33555.19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材料(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透单元板)须具有近3年内(2022年7月以来)通过CMA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合格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通透隔声板除外)、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19年1月以来)高速铁路声屏障供货业绩证明(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单个合同中须包含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透单元板及H型钢立柱)及由铁路局集团公司(相关处部室或运营站段)或铁路公司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与上述供货业绩对应)。
5.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材料采购活动的;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材料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
6.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透单元板
1960×1000×20(桥金属-8323A)
m2
15675.14
声屏障H形钢立柱
175×175×7.5×11×3339
根
7851
声屏障H形钢立柱
175×175×7.5×11×4115
根
1117
备注:“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