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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美土司遗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前期咨询设计服务项目容美土司遗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前期咨询设计服务项目(ESHF-202507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7-22 浏览次数:14 |
容美土司遗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前期咨询设计服务项目容美土司遗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前期咨询设计服务项目(ESHF-202507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507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美土司遗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前期咨询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11-422828-04-01-16248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文化遗产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前期费用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前期费用财政资金资金: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文化遗产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 建设规模:(1)容美土司遗址博物馆:新建容美土司遗址博物馆4800平方米,配套停车场1000平方米,配套充电设施5套,游客集散广场1000平方米,绿化工程500平方米,智能展示系统1套,智能监测平台1套。 (2)保护利用工程:爵府文物库房2000平方米,考古出土文物保护修复科技实验室2000平方米,考古科研用房2000平方米,文物保护围栏围墙5000米,界碑界桩60个;南府遗址保护管理中心3000平方米,文物保护围栏围墙4000m,界碑界桩40个,智能监测平台1套。 (3)开放服务设施:综合性游客管理服务中心4000平方米,其中爵府和南府各2000平方米;分布式游客服务中心600平方米,其中爵府和南府各300平方米平方米;生态停车场5300平方米,其中爵府3800平方米,南府1500平方米;配套充电设施25套,其中爵府15套,南府10套;外围连接路7600米,其中爵府4600米,南府3000米;内部参观步道14900米,其中爵府8200米,南府6700米;各配套垃圾收集中转设施560平方米、公厕500平方米,以及防灾减灾、给排水设施、广场、园林景观及观景平台等基础设施。 其他:合同估算价:24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省、州及招标人有关工作要求和资金申报相关政策要求,对容美土司遗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资金申请项目进行谋划、储备、申报、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并围绕中央预算资金投资导向,科学策划争资争项,并根据申报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成功完成容美土司遗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向上争资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1。 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企业,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的有效备案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咨询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就项目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 (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6.1通过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f.eszggzy.cn/es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 6.2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4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唐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8971885911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文化遗产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容美镇段德昌路7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971885911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41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胡乔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3452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中坝路长友大厦十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方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296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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