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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HBSX-202507SZ-007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7-17 浏览次数:19


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HBSX-202507SZ-00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X-202507SZ-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5]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县高城镇、殷店镇、草店镇、万和镇、均川镇、洪山镇、长岗镇及淮河镇
建设规模:(1)新建2.5万m³/d天河口水厂;(2)新建0.2万m³/d太白顶水厂;(3)改造双河水厂取水工程;(4)新建0.25万m³/d长岗镇水厂;(5)配套建设配水管网138km以及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含测量、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附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13。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30日历天、工程勘察(含测量、初勘、详勘)3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勘察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单项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供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应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7)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受贿犯罪行为。(⑤⑥⑦提供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随县新县城振兴路
地址:
武汉市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向征
联系人:
田乡、张果
电话:
07223339603
电话:
1587272931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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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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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7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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