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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鄂州市公司办公家具零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7-16 浏览次数: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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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ZBGS202506001 项目名称:2025年鄂州市公司办公家具零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综合评分) 预算金额:共计14万,2025年预算7万 最高限价:根据采购需求,本项目根据相关要求设置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参照附件1(附1:采购需求表),其中,商品数量为历史采购参考数量,供应商报总价作为价格分的依据,实际采购数量按实际需求执行,但不能超过预算总价1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14万元,若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时不足两年,则以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时间为合同终止时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方式投标。 合同执行时,需明确以下几点: 1.需求表中的数量为历史需求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清单内商品单项价格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标准价; 3.确因工作需要采购清单外商品的,商品单价不得高于同品规市场平均价; 3.所有采购商品总价(清单内外)之和不得超过预算总价14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证明材料为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领取方式: 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 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 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联系人:徐嘉翌 联系电话:0711—3879097 领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20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0时00分。 送达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并在平台上完成标书上传。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徐嘉翌 联系电话:0711-3879097 电子邮箱:1955594531@qq.com 采购办: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008623651 附1:采购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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