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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铁新城建设项目—北广场工程、迎客西路(花溪路—迎客路)工程、迎客丘环境治理工程、南广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7-15 浏览次数:17

1、招标条件

宜昌高铁新城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210-420500-04-01-53597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宜昌高铁新城建设项目—北广场工程、迎客西路(花溪路—迎客路)工程、迎客丘环境治理工程、南广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①宜昌北高铁站综合枢纽配套工程一北广场工程位于宜昌北站站房以北,南与宜昌北站北出站口、南北城市通廊向接,北邻北一路:东西二侧分别为通往站房的北三路与北二路延长线。总规划用地面积6120.43平方米。该项目为地下工程,地下一层,层高1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②迎客西路(花溪路-迎客路段)道路全长98.237m,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m,红线宽度14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③迎客丘北接新城路,南临花溪路高架,东侧为迎客东路,西接迎客西路,占地面积26560平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绿化、给排水及照明工程;④南广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8个地块北接站前路,南邻花溪路,东侧为站东路,西侧为站西路,总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土方平整、撒草籽覆绿等。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3项目地点:夷陵区龙泉镇。

2.4履约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至保修期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 90 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暂定1080日历天)。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质量要求。

2.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工期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总监代表1人(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人员要求如下:

①项目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④监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且投标人应为本工 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如配备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 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6 投标人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金额在人民币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 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9 时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7月15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联系人:李柏林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宋妍妍、李艳丽

电话:0717-677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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