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程招标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政府采购 | 项目信息 | 中标信息 | 历史数据查询
搜索:                      点击此处跳转至内容搜索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土地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软件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污水 水处理
麻城石材产业园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HBMC-202507SZ-010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25-7-15 浏览次数:15

麻城石材产业园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HBMC-202507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507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石材产业园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6-421181-04-01-95582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
建设规模:麻城石材产业园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初步设计和概算清单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石材产业园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初步设计和概算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70(含设计工期5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5
合同估算价:11046.16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1046.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63.34万元,勘察设计费:208.39万元,设备费:1784.43万元,预备费:4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要求:1、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类似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EPC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均予以认可。 注: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如以上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业绩。(注: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备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业绩为准,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设备供货合同(注:设备供货合同中货物清单须至少包含“精密过滤器、轴流风机、PAM制备装置、压滤机、AM一体式制备装置、旋流沉砂器、砂水分离器、混合搅拌机、絮凝搅拌机、变频气压自动给水设备、离心风机、循环水泵、潜水排污泵”其中任意一项设备)的扫描件,时间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注册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④投标人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⑤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或财务报告。(注:提供扫描件;2024年1月以后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提供,详见附件); (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如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是由勘察设计单位和设备采购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项目中承担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①根据鄂建[2007]48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因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变更的证明文件,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本次招标如投标人因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发生纠纷、投诉、流标等情况,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
地址:
麻城市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713-2916096
电话:
1832770800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