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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贝因美地块上建(构)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拆除后建筑及设备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7-15 浏览次数:14

【项目概况】

原贝因美地块上建(构)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拆除后建筑及设备回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295-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5-00099

3、项目名称:原贝因美地块上建(构)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拆除后建筑及设备回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5(万元)

6、最高限价:105(万元)

7、采购需求:

拟对位于东山园区大连路与三峡快速路交会处南侧地块(原贝因美)上建(构)筑物开展拆除及渣土清运等相关工作,项目要求房屋建筑物拆除和渣土清运单位、建筑设备残值回购竞买方为同一主体。按照相应规范要求,安全完成建(构)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工作,并进行建筑、设备残值回购。现拟选取一家供应商开展相关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自首批房屋腾空移交之日起计算,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有要求强制停工等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得影响项目净地交付。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4供应商需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1人,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
6.5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6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须具有不少于2台挖土机、不少于2台雾炮车(自有设备的提供设备的购置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租赁设备的提供设备的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出租方的购置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7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操作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控制价共分为两个部分,拆除及清渣最高限价105万元,建筑残值及设备回购底价为1502572元,报价说明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ggzyjy.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白洋镇丰岗路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1872729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联系方式:15623311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156233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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