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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天宇盛世滨江资产不当得利案件诉讼及强制执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7-8 浏览次数:11 |
武汉市硚口区天宇盛世滨江资产不当得利案件诉讼及强制执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 武汉市硚口区天宇盛世滨江资产不当得利案件诉讼及强制执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市硚口区天宇盛世滨江资产不当得利案件诉讼及强制执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该事项资产系我司原代偿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的担保贷款追偿案件以物抵债资产,目前武汉市硚口区天宇盛世滨江资产【鄂(2024)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28892号,证载建筑面积8867.26m²】已过户至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上述资产自法院裁定以物抵债至我司名下之日起,资产管理部项目组多次与上述资产原承租户沟通缴纳租金相关事宜未取得明显成效。盛世滨江资产共涉及7家租户存在租金欠缴情况,截至目前,根据现有4家租户提供的合同资料清算,上述资产涉及租金本金欠缴金额为805.33万元(该金额未包含尚未提供租赁合同的3家租户)。为提高清收效率,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通过谈判委托律所开展对侵权租户进行诉讼及强制执行阶段的清收工作;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9.5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指派律师在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案件中担任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谈判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2.4服务地点: 根据案件实际需要确定;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律师应当根据执行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的案件材料;(3)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委托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4)律师对其获知的委托人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5)应当对本项目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委托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6)每年度12月31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本年度代理工作总结报告,详细阐明本年度已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中的难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议。(7)每年度5月1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本项目诉讼及强制执行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立案情况,被执行人房产、车辆、土地、商标权、专利权等各类有价值的资产线索,同时附上登记机关查询结果材料。(8)按季度向委托人提交代理工作报告。(9)按周向委托人提交当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以合同签订/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及两名执业律师,主办律师至少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服务律师均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且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服务律师均熟悉民商事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所委托事项的相关专业经验、成功案例等;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4、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 7 月 8 日9:00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谈判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谈判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谈判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16日 10 时 3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开始时间: 2025 年 7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 6.2谈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3栋101会议室 。 6.3特别提醒:本项目供应商除须在“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还需派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持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8、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3栋1楼 联 系 人: 王谭熠 电 话: 1501092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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