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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清江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质量检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7-4 浏览次数:14

利川市清江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质量检测、跟踪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1号楼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X-2025-049

2.项目名称:利川市清江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质量检测、跟踪审计服务

2.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A、B两个标包:

A包:利川市清江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质量检测服务;

B包:利川市清江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跟踪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A包:最高限价为50万元;B包:最高限价为5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选取供应商完成利川市清江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质量检测服务、跟踪审计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规范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满足甲方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整个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期,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验收合格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需供应商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文件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信誉要求:供应商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近2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①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②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格要求A包、B包投标人均需满足。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利川市清江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质量检测服务需满足: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B包:利川市清江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跟踪审计服务需满足: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合同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模糊不清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7月 4日至2025年7月 11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1号楼1层)

3、方式:现场领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获取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获取文件登记表的格式自拟,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办公地址、授权代表、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注:所持获取文件资料需齐全并满足以上要求,否则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7月15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 09 点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1号楼1层)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1号楼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利川网采购招标栏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利川市经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南环大道东段(福仁佳苑四楼)

电 话:0718-7235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1号楼1层

联系方式:0718-7259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1558761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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