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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医院生物安全柜、离心机、洁净工作台、彩超、酶标仪等设备年度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7-2 浏览次数:16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生物安全柜、离心机、洁净工作台、彩超、酶标仪等设备年度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ZCB[2025]24-15F (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生物安全柜、离心机、洁净工作台、彩超、酶标仪等设备年度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或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的检定或校准服务应满足:供应商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湖北省内有实验室(提供CNAS证书)优先。
3.供应商检定/校准服务能力范围应当满足本项目清单。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竞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需求:

序号 所需服务名称 所需服务的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1 生物安全柜、离心机、洁净工作台、彩超、酶标仪等检测服务 1、医院生物安全柜13台、离心机26台、洁净工作台5台、酶标仪3台、电热恒温水槽5台、婴儿培养箱5台、彩超12台、卷尺1把、钢直尺2把、角度尺1把。每年度检测一次,服务期3年。
 

   2、按规定时间(一般提前1周)到现场进行检测,并及时出具正式的检测/校准报告。

   3、妥善保存检测数据资料,并严格保密,未经院方同意,供应商不得使用,转让或者发表这些数据资料。

1 项 
 

  四、价格要求

  1、报价为单台次检测费用,含税、运杂费等相关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每年度根据实际检测台数据实结算,院方收到发票及检测/校准报告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该年度的检测费用。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7日9时0分止。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相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此次所购服务总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60000.00元。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电话: 0717-2519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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