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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锦城K5地块示范区拆除工程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6-24 浏览次数:12 |
清江锦城K5地块示范区拆除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清江锦城K5地块示范区拆除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人: 武汉清能瑾诚置业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清江锦城K5地块示范区占地面积约1.7万㎡,包含:一栋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9463㎡;四个样板结构,建筑面积约522㎡;园林景观示范区占地面积约5466㎡(含示范区内苗木、钢结构、景观雕塑及相关设施设备)。本项目分拆除工程及回收工程,其中拆除工程最高限价为1,001,119.61元,回收工程最低限价为1,400,000.0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地上建筑及园林景观拆除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理,不包含路面铺装拆除。 (2)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物品如钢结构、钢板、钢筋、景观雕塑等钢材,幕墙铝材,电线电缆,电梯、空调、消防、水泵等设备,园林苗木,建筑材料等自行回收处理。 (3)本项目紧临市政道路及已有建筑物,拆除施工前须沿施工范围边界设置施工围挡,临市政道路围挡需满足政府要求;如打围需占用红线外场地,由投标人与市政、城管等职能部门协调并办理相关手续,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后续不予调整。 (4)处理协调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报建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城管、街道、环保等政府部门,以及毛坦村的沟通协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2.4建设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烽胜路55号; 2.5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 2.6安全目标: 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满足:房屋拆除工程建面8000㎡及以上或房屋拆除工程金额80万元及以上);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3)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现场的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 施工管理人员须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员须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其他 8、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四路59号清江锦城K2沁园西侧1、2、3栋底商6号 联 系 人: 汪先生 电 话: 1372010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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