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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JZJI-202506SZ-009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6-18 浏览次数:11


江陵县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JZJI-202506SZ-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I-202506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12-421024-04-01-6519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荆农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荆农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元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
建设规模:江陵县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混空轻烃站55座,每座用地面积约2-5亩,总用地约200亩;乡镇中低压输配管网630公里,调压设备2310台,户内燃气设施91636套;SCADA系统,智慧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后方设施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一期项目计划建设混空轻 一期项目计划建设混空轻烃站55座,每座用地面积约2-5亩,总用地约200亩;乡镇中低压输配管网630公里,调压设备2310台,户内燃气设施91636套;SCADA系统,智慧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后方设施等。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保修等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22
合同估算价:126581.33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达到50000万元(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项目。(5)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 级)。(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8)信誉要求:(8.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8.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8.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8.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9)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注: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以提供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关键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需为施工单位人员,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7)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因在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3)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5)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6)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7)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9)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73671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荆农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元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崇文街道碧波路15号(原江汉报院内)1号楼2楼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洋码头B17栋401、402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毛毳
联系人:
马永胜
电话:
15826583315
电话:
1323554660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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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6月18日
备注: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2、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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