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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驼鞍沟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410FJ-044004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5-6-18 浏览次数:12

十堰市茅箭区驼鞍沟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410FJ-044004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10FJ-044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驼鞍沟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以2405-420302-04-01-6357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宏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宏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驼鞍沟
建设规模:主要为同步筹建十堰市茅箭区驼鞍沟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户内与公共区域装饰及室外景观、小区道路、外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纸审查工作;2)采购:按发包人要求采购工程范围内材料、设备、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工作;3)施工:按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8
合同估算价:21214.2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设计业绩;(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宏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街办重庆路99号1幢2-5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纪智
联系人:
代黎
电话:
0719-8792115
电话:
0719-80256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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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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