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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大道东段(立琮路-8号路)非机动车道路面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6-17 浏览次数:11 |
花城大道东段(立琮路-8号路)非机动车道路面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花城大道东段(立琮路-8号路)非机动车道路面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花城大道东段(立琮路-8号路)工程:本工程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接项目,路线西起立琮路,经庆珪路、光谷八路(松云路)后,下穿外环绕城高速公路,再经规划1号路、1号公共通道、6号路、3号路、4号路、5号路后,东至规划8号路,路线全长 2760.843m,规划红线宽度 60m,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 主要施工内容包含级配碎石、水稳、沥青摊铺,粘层、稀浆封层等内容,同时还包含清单中未注明,但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以及业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 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 498.43 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6月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建设地点: 武汉市花山镇 ; 2.5质量要求: 工程合格率 100%,优良率达到 95%以上,质量事故(案例)零次 ; 2.6安全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无事故发生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无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路面工程或合同内工作范围中路面工程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00万元的项目,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注意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且经一级建造师本人手写签名同时与电子签名图象笔迹致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参考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2021)40 号)】),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技术负责人: / ; (3)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现场的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 施工管理人员须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员须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10:00 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其他 8、联系方式 地 址: 花城大道东段(立琮路-8号路)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王雨晴 电 话: 1560710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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