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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农商银行业务综合楼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HBSJ-202308FJ-148004001)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石市 更新时间:2025-6-17 浏览次数:11 |
黄石农商银行业务综合楼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HBSJ-202308FJ-148004001)招标公告 岱黄高速2025年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DHYH-1标段(HBSJ-202506GL-056001001)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DHYH-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以下两类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中,承揽范围明确不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视为不满足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要求。 5、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DHYH-1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营业额均不少于5000万元。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DHYH-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1、近5年内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任务; 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养护里程2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含路面)或日常养护项目施工任务(含路面)。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图资料不予认可)。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图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 3、养护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业主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养护里程以单条高速公路路段里程为准,同一个合同里含多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以路段里程最大的为准。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针对同一周期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续签的合同不予重复计算。同时对于合同内容包含1个以上年度的养护工程,仅能按1个年度养护工程的里程计算。 5、业绩认定时间要求: ①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的认定时间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②养护业绩的认定时间要求:以业主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任务的,其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其他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8、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9、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DHYH-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DHYH-1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业绩其一: 1)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或日常养护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2)项目总工须满足下列业绩其一: 1)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2)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或日常养护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并分别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人员业绩最低要求。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 ①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的认定时间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②养护业绩的认定时间要求:以业主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本项目中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材料类、结构工程、土木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材料学、公路施工技术与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工程等。 6、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无需提供)的扫描件。(2)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7、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 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下同)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 组成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 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质量目标 投标函未填写工程质量或填写的工程质量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9 安全目标 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0 投标保 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1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2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 14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5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以下两类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7、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中,承揽范围明确不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视为不满足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要求。 8、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6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营业额均不少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7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1)近5年内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任务; (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养护里程2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含路面)或日常养护项目施工任务(含路面)。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图资料不予认可)。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图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 4、养护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业主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5、养护里程以单条高速公路路段里程为准,同一个合同里含多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以路段里程最大的为准。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针对同一周期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续签的合同不予重复计算。同时对于合同内容包含1个以上年度的养护工程,仅能按1个年度养护工程的里程计算。 6、业绩认定时间要求: ①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的认定时间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②养护业绩的认定时间要求:以业主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任务的,其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其他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9、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8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6、本表“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19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业绩其一: 1)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或日常养护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项目总工须满足下列业绩其一: 1)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2)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或日常养护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并分别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人员业绩最低要求。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 ①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的认定时间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②养护业绩的认定时间要求:以业主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本项目中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材料类、结构工程、土木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材料学、公路施工技术与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工程等。 (6)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无需提供)。3)有效的职称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5)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20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1 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4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了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6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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