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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第一中学教学楼(逸夫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6-16 浏览次数:14

枣阳市第一中学教学楼(逸夫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506FJ-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第一中学教学楼(逸夫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社会〔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林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第一中学院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改造为1栋单体建筑和东西两处连廊部分、科技楼厕所维修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6961.20平方米,5层,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砼框架结构,建筑高度 18 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改造为1栋单体建筑和东西两处连廊部分、科技楼厕所维修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6961.20平方米,5层,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砼框架结构,建筑高度 18 米。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7
合同估算价:80949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条件: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项要求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7-8项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的网页查询结果(含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其他要求:1)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2)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6、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5)其他要求:①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②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各类设备规格品种齐全,满足国家相关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③本项目拟派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每天驻场。投标人并提供以下承诺函内容:本项目主要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现场打卡(人脸识别)记录且有相应经济处罚措施(未按要求提供打卡记录,不得低于5000元/人/天标准扣减合同金额,每月打卡缺勤超过10人次,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如招标人现场检查发现上述人员缺岗也按此标准进行处罚),因项目特殊性,必须在2025年秋季开学前交付使用,故工期延迟按10000元/天标准扣减合同金额(承诺书格式自理));④招标人要求的承诺应承诺人签字及盖单位公章;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6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有关规定及划型标准,投标 人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yzx.xiangyang.gov.cn/) ,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 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6 月 17日至2025 年 06 月 23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 0 元, 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 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 ”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ngyang.gov.cn/wzs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第一中学
    地址:枣阳市顺城路95号
    联系人:杨杰
    电话:1817159958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林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虎头山路6号西院2楼
    联系人:王锋
    电话:13396129980
    电子邮件:3773195657@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 75 号
    联系人: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0-622263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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