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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车辆维修定点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6-16 浏览次数:11

根据采购领导小组纪要〔2024〕1号,恩施州烟草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批准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现邀请你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XF202512801

项目名称: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谈判内容:为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合同服务期为2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23万元/2年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咸丰县营销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供应商具有车辆维修及零配件采购、销售等相关资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的,可提供上一年度的)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1)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2.4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人(采购人)查询核对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2.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2.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8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不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9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14:30起至2025年6月18日17:30时止。
(二)领取方式: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限内,可通过现场领取、传真及电子邮件、电邮等方式获取文件。

领取地点:咸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10:00时整(09:0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送达和谈判地点:咸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5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咸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罗有

联系电话:18907262556(微信同号)

地    址:咸丰县金烟路22号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咸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安全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15971808088
地址:咸丰县金烟路22号

 

编制人员:罗有

                                                                                                    负 责 人: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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