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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翔凤镇凤北路44号商业门面公开招租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6-16 浏览次数:27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湖北浩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凤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单位位于来凤县翔凤镇凤北路44号的来凤县翔凤镇凤北路44号商业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位于来凤县翔凤镇凤北路44号的来凤县翔凤镇凤北路44号商业门面;

2、招租底价:249660.00元/年;

3、标的物基础设施情况:

(1)一层钢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共302.4平方米;

(2)四至:南、北、西、东面均为道路;

(3)供电:市政220伏生活用电;

(4)供水:市政供水;

(5)排水:市政管网;

(6)通讯:由来凤县电信局接入。

4、招租期限:本次招租期限为三年(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若非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合同到期后门面无条件收回。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

(1)企事业单位报名的,须提供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的清晰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的清晰复印件及原件(留存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的清晰复印件及原件(留存复印件);

(3)所有竞租人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

2、本次招租接受原租户报名。原租户想要续租商铺的,可在本次招租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要求的所有资料以及原租赁合同进行报名,在同等条件下(包含价格相同)原租户享有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报名地点:湖北浩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凤县司法局二单元5楼503)。

5、联系人:田女士

6、联系电话:13197234033

三、招租方式

1、企事业单位需在公开招租当天携带报名登记表原件、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的清晰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的清晰复印件及原件;自然人需在公开招租当天携带报名登记表原件、自然人身份证的清晰复印件及原件。所有竞租人按时在指定地点签到,确认参加公开招租会议。

2、竞租人对标的物有两次报价机会,报价采取现场填写报价表由工作人员宣读的形式进行,其中:第一次报价只宣读最高报价,第二次报价全部宣读(若未提供,则以第一次报价为准),最终以最高报价为成交价。

3、报价结果由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所有参会人员在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4、竞租结果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招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出租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包括标的物现状,周围环境等),承租方自行承担取得标的物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招租标的物时,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出租方只按时间计算退还未租用时间的租金(不计息)。

3、本次招租的标的物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内的生产和经营范围。

4、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维修、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乱搭乱建,租赁到期后,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维修、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及合同期间内均不得转租、转让,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五、合同签订与租金交纳

1、竞租成交后,竞得人当场签字确认竞租结果。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到湖北浩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竞得通知书》,并向代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2000元。

2、竞得人取得竞得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来凤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足额租金。竞得人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租金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租,该竞租人将被列入出租方的不诚信名单,并拒绝其参与承租方的下次招租活动。

3、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还招租标的物,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招租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1、招租地点:来凤县司法局二单元5楼503。

2、招租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9:00。

招租方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872741625

代理方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319723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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