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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补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6-16 浏览次数:15 |
【项目概况】兴山县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补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CG2025-XS-019 2.项目名称:兴山县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补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99295.71元 5.最高限价:499295.71元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谈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谈判报价承诺书作为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各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3.方式:供应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联系方式:1592694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广场巷6号 联系方式:15271492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美 电话:15271492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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