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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汉川市经济开发区荷沙线高新大道至市标市政化升级改造工程桥涵护栏采购(第3次采购)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6-11 浏览次数:37 |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汉川市经济开发区荷沙线高新大道至市标市政化升级改造工程桥涵护栏采购(第3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汉川市经济开发区荷沙线高新大道至市标市政化升级改造工程;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汉川市经济开发区荷沙线高新大道至市标市政化升级改造工程,本次改造范围,南线:东起电站路,终点位于汉川市标,全长 5839.987m。北线:东起高新大道,终点位于汉川市标,桩号范围为AK0+000—AK5+266.945,全长5266.945m。 本项目设计速度50km/h,本项目南线及北线设计速度50km/h,单侧红线宽度为31m。道路工程内容包括:全路段拓宽路基、原路面病害处理、新建机动车道路面、非机动车道路面及边坡防护等。 本次采购钢护栏(曹家河)不含税单价为440元/米,牛角护栏(港湖路跨公路渠桥)不含税单价为250元/米,钢护栏(电厂路箱涵)不含税单价为440元/米,人行道护栏(新三路箱涵)不含税单价为670元/米,新复合式护栏(南线跨丰收渠、南线洪南渠、北线洪南渠)不含税单价为1200元/米,人行道护栏(新正大道)不含税单价为670元/米,采购不含税最高限价为32760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桥涵护栏;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交货地点:汉川市经济开发区荷沙线高新大道至市标市政化升级改造工程。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所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设计、业主公司相关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采购方指定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且满足采购方及其指定单位的试验检验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有关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2.5.1 所用钢材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行业标准或该项目提出的要求,Q235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00-2006标准规定,包括抗拉强度、屈服点、断后伸长率、断面收缩率等指标,硬度指标也需符合相关要求。 2.5.2 不锈钢管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 要求不锈钢管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GB/T14976-2012标准规定,表面应无凹坑、划痕、气孔、毛刺、缩痕、孔洞、冷隔、砂眼、波纹、翘曲等缺陷;抛光面纹理应清晰、一致,无乱纹;涂层表面色泽均匀一致,无气泡流挂、脱落、堆漆、桔皮等缺陷;镀层表面致密、均匀,无气孔、露底、泛黄、灼伤等缺陷。 材料要满足甲方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要求。以及相关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标准更新时,按新标准检测与验收。指标技术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所供的材料需满足甲方所要求的的技术规范、质量保证条款和试验检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1.8在前期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所属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该供应商进入黑名单,不具备参与报价的资格;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 06 月 11 日9:00至2025年 06 月 13 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其他 8、联系方式 地 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荷沙线高新大道至市标市政化升级改造工程 联 系 人:张小冬 电 话:177865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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