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程招标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政府采购 | 项目信息 | 中标信息 | 历史数据查询
搜索:                      点击此处跳转至内容搜索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土地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软件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污水 水处理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钢结构制造HHGJG-1标段(HBSJ-202408GL-06501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6-9 浏览次数:14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钢结构制造HHGJG-1标段(HBSJ-202408GL-06501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8GL-065011001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黄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钢结构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规模: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鄂皖省界处界子墩,对接沪渝高速公路安徽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止于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东,接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项目全长 107.1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 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黄梅(枢纽)、武穴(枢纽)、蕲春、红旗岗(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花桥、武穴2处互通式立交,新增茅山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服务区3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其他:HHGJG-1标段钢结构总重量约为7628.94吨,HHGJG-2标段钢结构总重量约为11773.67吨(桥梁中心桩号、桥名、结构类型、标段划分等内容详见附表1钢结构桥梁明细表)。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钢箱梁、钢混组合梁及附属设施等(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钢结构件预留预埋工作)的制造、运输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主要工作内容:详见“2.3其他”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HGJG-1标段、HHGJG-2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20
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2.3其他:交货地点:以监理人通知的桥位现场为准。预计供货期(履约期限):54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为5年。主要工作内容:(1)负责所有钢结构构件制造所需钢材(不含以下材料:Q235B、Q235C、Q235NH、Q235qD、Q345qD、Q355D、Q370qD等桥梁钢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不锈钢管)的采购、运输、验收、下料、制造(含零配件)及现场缺陷的修补、节段匹配(含交安、机电等工程相关预焊件及其他附属构件)、钢材预处理、自检、保管存放、运输交货及吊装配合等;(2)负责首件制、焊接等制造工艺的设计、评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3)负责钢梁及其附属构件在土建施工单位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4)负责检查车等检修养护系统(含检修道护栏、检查车轨道)的材料(不含以下材料:Q235B、Q235C、Q235NH、Q235qD、Q345qD、Q355D、Q370qD等桥梁钢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不锈钢管)采购、验收、钢材预处理、制造、运输、配合安装、调试等;(5)负责附属设施防撞钢护栏及其底板、灯柱底座板、泄水管、路缘石、集水槽、后期工程预留件等制造的材料(不含以下材料:Q235B、Q235C、Q235NH、Q235qD、Q345qD、Q355D、Q370qD等桥梁钢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不锈钢管)采购、验收、钢材预处理、制造、运输、焊接、现场缺陷的修补等;(6)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航标工程、健康监测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包括伸缩装置、支座、阻尼器等)的钢结构件预留预埋工作。(7)负责临时拼装场地(如有需要)的建设,拼装场地应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8)负责钢梁安装过程中的其他现场协助配合工作;(9)本项目所有桥梁均由对应的土建施工单位负责钢主梁节段等钢梁在施工现场的卸车、存储、保管、转场以及钢主梁节段的吊装、精密就位以及吊装过程中的支架搭设等;钢梁及其附属构件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均由本次招标对应标段范围的中标人完成;(10)涂装工作的施工单位由发包人另行确定,投标人需配合涂装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完成涂装工作;(11)负责临时连接及临时吊点(吊耳)、剪力钉、螺栓(含高强度螺栓、自攻螺栓)、螺母、螺钉、垫圈(如有)、橡胶密封剂、橡胶条、环氧砂浆、(橡胶)垫圈、垫片等钢结构的附属工作;(12)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及招标图纸、技术规范中所涉及到的关于钢结构构件、桥面系附属工程等的所有钢结构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投标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钢结构制造投标,前述对应关系见招标公告附表2。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黄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 7号交通大厦 202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邮编:
438000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王中强
电话:
027-83618119
电话:
027-8360805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6月0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HHGJG-1 HHGJG-2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HHGJG-1   HHGJG-2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1、2022、2023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3、证明材料应附: 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HHGJG-1 HHGJG-2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制造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完成过”是指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或者市政、铁路等项目竣工验收已经完成,发包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下同)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钢锚箱。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HHGJG-1 HHGJG-2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HHGJG-1 HHGJG-2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还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扫描件。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业绩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钢锚箱。

7、投标人填报的“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仅多标段投标时提供)。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报价

未填写报价,或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7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投标文件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8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1)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2)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1、2022、2023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4、证明材料应附: 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制造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完成过”是指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或者市政、铁路等项目竣工验收已经完成,发包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下同)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钢锚箱。

4、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6、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2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还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扫描件。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6、业绩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7、“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钢锚箱。

注:投标人填报的“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4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为代理商;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响应性评审标准

履约期限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履约期限,或填写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

质量目标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20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表1  钢结构桥梁明细表

标段名称

序号

桥梁名称

跨径布置

结构型式

钢梁重量(t)

分标段钢梁重量(t)

土建施工标段

HHGJG-1标段

1

黄梅河大桥

60+110+60

钢混叠合梁+系杆拱

2733.53

4030.92

HHTJ-1标段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683+7.256天桥

60

下承式系杆拱

304.37

3

684+930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199.85

4

K687+743.123天桥

60

下承式系杆拱

304.37

5

K702+175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199.85

6

K705+193.506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288.95

7

K711+428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288.95

3598.02

HHTJ-2标段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

K0+451.941分离式天桥

2*35

钢箱梁

348.91

9

K722+387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199.85

10

K733+336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199.85

11

K737+623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199.85

12

K744+525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199.85

13

K747+740天桥

16+48+16

钢混组合梁

199.85

14

花桥互通A匝道桥

4*30

钢箱梁

992.79

15

武穴互通A匝道

4*30

钢箱梁

968.12

HHGJG-2标段

16

蕲河特大桥

55+149+64*3

钢混叠合梁+系杆拱

9230.88

11599.71

HHTJ-3标段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7

茅山互通A匝道

25+35+35+25

钢箱梁

1049.96

18

蕲春互通匝道桥

3*25

钢箱梁

377.39

19

K753+990天桥

16+48+16

钢混叠合梁

199.85

20

K755+500天桥

30+30

钢箱梁

172.55

21

K776+301天桥

16+48+16

钢混叠合梁

199.85

22

YK773+556.793分离式天桥

35+35

钢箱梁

369.23

23

K785+841.939天桥

2*30

钢箱梁

173.96

173.96

HHTJ-4标段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总计

19402.62

19402.62


 

注:上表工程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附表2本次招标各标段对应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序号

土建标段

对应初步设计单位

对应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对应的监理单位

1

HHTJ-1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HHTJ-2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

HHTJ-3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

HHTJ-4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