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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服务内控采购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6-3 浏览次数:17

根据恩施州卫健委、商务局、生态局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为持续加强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回收管理工作,因原回收服务合同即将到期,现向社会公开内控询价采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服务,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服务内控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利川市民族中医院所产生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及规范化处置服务(含未被污染的玻璃瓶)。​

2.服务周期:一年(2025.6.10至2026.6.9),服务期内按要求完成回收服务。

3.采购预算:3万元/年(包干)

4.采购类型:第三方服务

5.项目服务地点:利川市南环大道210号

6.其他:服务供应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无条件服从院方管理。

7.竞价方式:满足采购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务费价低者优先(不超过3万元/年,但可为负数,即不收取服务费并向采购人支付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8.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或“再生资源回收”或“营业执照注明的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需提供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2)具有恩施州商务部门颁发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备案登记表》;

(3)具有生态局、商务局相关资质批文和处理量批复、具备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环境检测报告;

(4)服务供应商不得将回收的输液瓶(袋)用于原用途、不用于制造餐饮容器、玩具以及国家禁止再利用的范围(提供承诺书);

(5)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响应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满足湖北省卫健委、湖北省商务厅下发的《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卫通〔2024〕2 号)文件的要求,并按“各定点回收企业要填写《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备案登记表》,并承诺输液瓶(袋)等废物回收利用时不用于原用途,于2024年4月15日前分别报市(州)卫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9.本次项目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采购时限

1.本项目为内控公开采购,采购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5日。

2.服务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应在采购时限内持资质证明文件及授权书到后勤保卫科登记后,按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关于医药代表管理制度开展实地踏勘工作,未经登记报备不予接待。采购人不主动组织踏勘活动,如踏勘家数较多,则统一在6月4日上午进行现场踏勘。

3.询价结束时限后,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按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单位。鉴于潜在供应商可能存在不足3家情况,本次询价不受“满足要求的报价供应商不低于3家”的条件限制。

五、递交(报价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8:30 ~ 9: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后勤保卫科。

3.报价文件应按采购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按顺序编辑整体的材料(文档中所附资料或证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享有监督权力,若服务未达到院方要求或因其他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则院方有权单方面无偿终止服务合同。

5、报价文件应密封,在密封条处加盖运营商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内控采购公告在“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官网”(http://www.lczy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地  址:利川市南环大道210号

联系科室:后勤保卫科

电  话:0718-726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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