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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中心试验室招标YCCXSYS-1标段(HBSJ-202505GL-042002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5-30 浏览次数:16

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中心试验室招标YCCXSYS-1标段(HBSJ-202505GL-042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5GL-042002001
1.招标条件
    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31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5〕61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宜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与G42沪蓉高速公路相接,起点桩号K0+000,在南津关跨越长江进入点军区,与S68江南翻坝高速公路相交,止于宜昌市长阳县高家堰镇,与G50沪渝高速公路相接,终点桩号K46+753。路线全长约46.753km。主线拟设桥梁20287m/46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4979m/4座、大桥14951m/38座、中桥357m/4座;隧道7386m/8座,其中长隧道5042.5m/3座、中隧道1387.5m/2座、短隧道956m/3座;互通式立交7处(黄花枢纽、夷陵北、西陵峡、点军西、车溪复合枢纽、佑溪枢纽、偏岩)。新建西陵峡互通连接线2.3km,作为G348的下行车道。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南津关长江大桥为主跨1200m板桁分离钢桁梁悬索桥,白马溪特大桥为采用1-330m上承式钢桁-混凝土组合拱桥。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主要负责全线范围内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招标人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2)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质量检测体系;(3)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的质量检测工作;(4)对外委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管理;(5)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6)按合同约定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质量检测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YCCXSYS-1标段。
计划工期:21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
合同估算价:170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服务期2190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5)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6)承担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工作或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宜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152号
地址:
邮编:
邮编:
430033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刘品红
电话:
0717-2590299
电话:
027-8360800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5月3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YCCXSYS-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YCCXSYS-1

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YCCXSYS-1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YCCXSYS-1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YCCXSYS-1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中心试验室主任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中心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中心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含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担任职务的履约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7

资格评审内容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8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是从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

主要人员要求

1、中心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3、质量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或质量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中心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中心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含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担任职务的履约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9)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10)为承担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工作或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

14

响应性评审内容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超过了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15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6

质量标准

投标函附录未填写质量标准,或填写的质量标准低于“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的规定。

17

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18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9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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