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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发展大道(新华路-沙河)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襄樊市 更新时间:2025-5-30 浏览次数:16 |
1.遴选条件枣阳市发展大道(新华路-沙河)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经枣发改投资【2024】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对枣阳市发展大道(新华路-沙河)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遴选申请。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建设地点:枣阳市发展大道(新华路-沙河段)。 2.2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2900万元。主要对枣阳市发展大道(新华路-沙河)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管网的混错接点进行改造,淤积严重的管段进行清淤、重大缺陷管道进行修复等。 2.3服务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方案、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有)、遴选文件,澄清、答疑、开评审,提交招标遴选情况的书面报告,协助遴选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咨询服务工作等。 2.4遴选报价: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代理机构报价为下浮率,下浮率在0-20%(含)之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阶段代理业务完成,并协助遴选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2.6服务地点:枣阳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提供备案网络截图)。 3.5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在襄阳市开展招标活动(提供一项自遴选之日前6个月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网络截图)。 3.6招标代理机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指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在开展招标活动中(自遴选之日前36个月)未曾出现不良行为;未被政府相关部门行为差错通报或者责令整改;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就上述问题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3.7招标代理机构须作出书面承诺,在本项目遴选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遴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8招标代理机构须作出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拟派的人员不予替换。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遴选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在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获取遴选文件。 5.2参选人前来获取遴选文件的人员必须是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应携带加盖公章的《遴选文件申请表》(格式附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否则其报名不予受理。 6.遴选文件的递交参选人应当在遴选截止时间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在遴选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201室。遴选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遴选文件,遴选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遴选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向宇电话:1787159922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电话:186710822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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