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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总馆修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总馆修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504FJ-063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30 浏览次数:13

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总馆修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总馆修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504FJ-06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4FJ-06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总馆修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3-420111-04-01-55548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国拨80%+自筹20% ,招标人为 华中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
建设规模:图书馆总馆总体水路、电路、消防改造;密集书库改造;电子阅览空间改造;青年教师成长空间改造;卫生间改造等,涉及总建筑面积约56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及防雷、给水排水、屋面及平台防水、室外工程、消防智能化、暖通、精装修、机电配套、环保、节能、室内外基础配套设施、室内外管线综合、与大学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包括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总馆修缮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服务:投标人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配合及技术服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4、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规划、档案验收及联合验收等所有验收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配合办理本项目水电气报装等工作。5、其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0
合同估算价:1470.00万元
  2.3其他:施工图设计工期1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声明),且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声明);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④其他主要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设计人员及施工团队等相关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3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注:(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②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50万元。(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该要求)。 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zb.ccnu.edu.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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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龚老师
联系人:
居羿、叶雄威、方勇
电话:
027-67861112
电话:
027-8727366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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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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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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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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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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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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