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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溪丘湾乡柑橘产业农旅融合建设项目(ESBD-202505QT-007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29 浏览次数:13


巴东县溪丘湾乡柑橘产业农旅融合建设项目(ESBD-202505QT-00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BD-202505QT-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溪丘湾乡柑橘产业农旅融合建设项目已由巴发改审批〔2025〕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同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溪丘湾乡平阳坝社区、营盘村以及大土坪村
  建设规模:新建河堤产业步道、产业步道护栏、公厕一座、产业步道沿线绿化乔木树等;跨度为60m的拉索钢板桥一座。柑橘产业配套项目包括新建排水沟、机耕道、灌水池驳岸工程、廊亭一座、草坪(生态修复)、公厕一座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0
  合同估算价:85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不限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1.3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 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2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1) 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它材料。投标人应将《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3.6.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9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6.2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4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向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9071289921
  备注:
  招标人: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恩施州同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巴东县巴东县溪丘湾乡永安路
  代理地址:巴东县西壤坡社区青石巷商业步行街三楼
  招标人邮编:444300
  代理邮编:444300
  招标人联系人:穆先生
  代理联系人:向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695000656
  代理联系电话:1907128992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2025年05月29日
  附录:
 

附录1: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投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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