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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杨林桥镇乡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29 浏览次数:13

、招标条件

    秭归县杨林桥镇乡道改造项目已由秭发改审批[202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杨林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30.689千米,其中:Y047 板郑线改扩建4.867千米,Y010 焕朱线17.509千米(其中养护维修里程2.867千米),Y081红马线9.641千米(其中养护维修里程1.418千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其他工程等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设计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应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其他工程等 ;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施工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质量目标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4工程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要求,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2.5 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总工期:210天。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

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3.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 5月30 日至 2025年 6 月 9  日 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09 时 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9、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10、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25年5月29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杨林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杨林桥镇杨林桥村二组

联系人:秦伟伟

电 话:2830068

招标代理: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5号三江至禧一号写字楼16楼

联系人:刘霞、尹昌秀

电话:0717-6855788 、13487294402、13487218019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 1、3、4 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 1、2 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3、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 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设计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生产工程

 

1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 证书。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要求)以及资 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如有要求))的彩色扫 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 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 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 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路桥、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 程、交通土建、隧道(地 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职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 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 等级未被列为D 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 D;

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 D 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 2022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 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 D 级;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4、以上信誉要求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有效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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