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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煤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29 浏览次数:14 |
项目概况: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煤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ZJ250519 2、项目名称: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煤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8023.4元 5、最高限价:248023.4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建筑物拆除1158.45m³,苗木种植、地被植物养护,排水工程等,详见清单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采购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单位公章) 3.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单位公章) 3.5、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或水工环或地质类相关专业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单位公章) 3.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质量员(或质检员)和施工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8、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5日17时30分止 2、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在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5年05月28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28号 联系方式:0717-2583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二路6号“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C3-3一层 联系方式:15827229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磊 电 话:15827229342 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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