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9国道房县唐家河至柳树垭段改扩建工程二标项目青砂 询比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29 浏览次数:13 |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9国道房县唐家河至柳树垭段改扩建工程二标项目青砂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209国道房县唐家河至柳树垭段改扩建工程二标项目青砂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处位置位于房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拟建209国道十堰大川至房县柳树垭段改扩建工程(城区大川至唐家河)终点十堰城区与房县交界的中华沟(唐家河),经土沟、羊子岩、日头岭沟、蛇槽沟、马家院、三岔河,法官庙,终点接在建G209国道柳树垭至土城段改扩建工程起点。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22.5m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本标段处于房县与十堰交界处,为209国道十堰大川至房县柳树垭段改扩建工程(唐家河至柳树垭段)的一部分。本标段起点桩号K1799+679,终点桩号K1801+340,路线全长1.661KM(其中桥梁总长644.5米/3座(按左右幅平均长度计),左幅桥梁613米/3座,右幅桥梁676米/3座,新建隧道左幅749米/4座,右幅657米/4座)。 本工程本次询比价采购材料估算不含税总金额合计约为165200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根据询比价评审情况选定1家供应商。 1.6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 在收到供货通知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 2.4交货地点: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大木厂镇五谷庙村湖北路桥项目拌合站 ;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 2、满足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质量要求及抽检标准。 3、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如与下列质量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为准,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如该项目对材料无特定技术要求,则材料质量标准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范 JTD E42-2005)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3650-2020) (3)(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 14685-2022) (4)(建设用砂 GB/T 14684-2022) 4、乙方应按甲方按规定及时送检到项目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可及时申请复检。乙方未及时申请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桥身有权更换供应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国家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同时满足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5 月29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23时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其他 地 址: 十堰市房县大木厂镇五谷庙村湖北路桥项目部 联 系 人: 季文 电 话: 13207107856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