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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分乡排渡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5-27 浏览次数: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分乡排渡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4〕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德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分乡镇南垭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截水沟挡土墙工程,污水管道安装,种植沉水植物约6500m2,化粪池施工以及污水净化设备施工;整个污水管网约750m(埋地敷设管道)范围设置玻璃钢地埋警示桩16个,规格0.1x0.1x1.2m,安装间距50m/个,直接埋地安装;原有水库四周清淤约6150m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4 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文件中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7 投标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④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⑤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⑥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 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9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23时59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明珠南路58号

联系人:谭杨君

联系方式:18771788087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德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夷陵区东城试验区梅香溪岸商业楼三楼

联系人:姚常琼

联系方式:15997601352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话:0717-7200501

综合监督部门: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电话:0717-782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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