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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建始县龙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2024年度建始县龙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ESJS-202505TL-001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27 浏览次数:16

钟祥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服务钟祥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服务一标段(JMZX-202505G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ZX-202505G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钟祥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服务已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2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钟祥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长期国债):100.0%.。招标人为钟祥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钟祥市捷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钟祥市旧口镇、长滩镇、东桥镇、客店镇、柴湖镇
建设规模:1.45万亩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提供项目区现状勘测报告及图册、初步设计报告及图册、施工设计图册、项目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负责勘测、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勘测、设计技术问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参加竣工项目验收等配合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7 00-00-00。其中:/。
  2.3其他:合同估算价:46.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17日 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只能针对钟祥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服务项目中一个标段中标。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钟祥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地址:
钟祥市莫愁大道76号
邮编:
联系人:
王涛
电话:
13872933094
电子邮件:
网址:2024年度建始县龙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2024年度建始县龙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ESJS-202505T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S-202505T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建始县龙坪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4-422822-04-01-9423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鑫时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湖北鑫时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申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始县
  建设规模:整治区域1480.8849公顷,包括农用地整治653.74公顷、建设用地整治22.68公顷、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农村产业导入与融合发展项目,其中农村产业导入与融合发展项目包括人文与特殊地质构造研学基地、富硒蔬药种植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及仓储物流基地。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约定承担项目土地整治、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所有服务工作,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土地整治:查清土地界线和面积,全面了解该项目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出具测绘方案及相关成果文件;进行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为土地资产管理和使用提供依据。2.勘察设计:勘察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查明、分析施工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等,为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及参数,整理和分析勘察数据,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出具勘察报告。设计部门根据项目内容、业主需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项目需求分析,制定设计方案并出具详细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布局、平面设计等所有需要的图纸。并做好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技术咨询与现场指导、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3.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釆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4.施工: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5.其他内容:1.包含本项目的测量、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等涉及的所有专题编制及报批等。2.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交档资料等所有成果文件(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6.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土地整治、勘察、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的外部沟通与协调均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1
  合同估算价:255983500.00元
  2.3其他:本项目投资估算价为255983500.00元,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投标报价(报价系数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招标采用“土地整治前期工作费费率+勘察设计费费率+工程施工费费率”三控方式设置投标报价,各项目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费率报价要求如下: 1.土地整治前期工作费最高限价为156.57万元,最高限价为上限价,采用费率投标报价,费率上限为《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40%。 2.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19.15万元,最高限价为上限价,采用费率投标报价,费率上限为《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 号)的60%。 3.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为25122.63万元,最高限价为上限价,采用费率投标报价,费率上限为100%。 注: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测量、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等涉及的所有专题编制及报批等所需费用,承包人应按约定承担所有责任义务和费用。 2.本项目的土地整治前期工作费依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计算出工作量及金额后需经招标人核定,核定后的金额为基数,当实际费用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低于最高限价时按实际费用结算,当实际费用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高于最高限价时按最高限价结算。勘察设计费及工程施工费以预算评审核定后的金额为基数,当实际费用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低于最高限价时按实际费用结算,当实际费用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高于最高限价时按最高限价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及测绘资质、勘察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①土地整治单位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1.3业绩要求(最低):投标人近5年内(公告发布之日起)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金额1亿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金额1亿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勘察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金额1亿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金额1亿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关键指标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可证明的其他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3.1.4人员要求(最低):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要求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土地整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土空间规划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地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④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⑤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符合要求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须配备的其他人员)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各项负责人近六个月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1.5财务要求(最低):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6信誉要求(最低): ①没有被责令停业、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③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企业法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土地整治、施工、勘察设计等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④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组成员需由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土地整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应投标全部作废。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杨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9071829325
  备注:/
  招标人:湖北鑫时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中申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社区红土坪大道211号
  代理地址:始县业州镇红土中路 3 号
  招标人邮编:445300
  代理邮编:445300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3518325
  代理联系电话:0718-322955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1793027072@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代理机构:
钟祥市捷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钟祥市郢中街道襄汉路53号
邮编:
联系人:
汤俊娥
电话:
1897286818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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