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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能熙悦台项目景观改造工程(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27 浏览次数:15 |
清能熙悦台项目景观改造工程(第2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清能熙悦台项目景观改造工程(第2次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人:武汉临江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清能熙悦台项目合院样板间、叠拼样板间、售楼部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景观改造面积约1500㎡;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5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合院样板间、叠拼样板间、售楼部周边景观改造施工图设计,改造施工图纸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合院样板间景观改造:景观拆除(水池、地面铺装、绿化等)、园林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园建工程(含花池、硬质铺地、钢结构、景观小品等)、园林配套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雨、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验收、保洁、质量保修等。 (3)叠拼样板间景观改造:景观拆除(花池、地面铺装、绿化等)、园林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园建工程(含花池、硬质铺地、钢结构、景观小品等)、园林配套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雨、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验收、保洁、质量保修等。 (4)售楼部景观改造:水池铺装修复、售楼部周边绿化拆除、场地平整、园林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验收、保洁、质量保修等。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计划工期: (1)本项目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2)本项目质保期1年,从本项目景观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4建设地点: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翔飞路1号清能熙悦台小区;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的验收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2.6安全目标: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2022年5月20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其他 8、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翔飞路1号清能熙悦台小区 联 系 人:汪丽芳 电 话:1567167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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