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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2甘钦线郧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HBYX-202505GL-004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26 浏览次数:18


G242甘钦线郧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HBYX-202505GL-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505GL-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2甘钦线郧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招标人为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G242甘钦线郧西县沿线。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1公里,主要对G242甘钦线上津至孙家湾段(K1538+000-K1542+000)、泥河口至将军河大桥段(K1626+000-K1633+000)灾毁路段进行边坡加固、路面整修、排水、安防设施维护等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G242甘钦线郧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6
合同估算价:1222.02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5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6.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春桥路8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邮编:
4426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欧阳友水
联系人:
刘娟、王涛、兰金波
电话:
0719-6225068
电话:
0719-86880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5月2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注:以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

注:

1.近5年是指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总包已建业绩信息中的交工日期或竣工日期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已建业绩信息网站截图(包含交工日期或竣工日期)、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工程交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3.以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下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

7.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被相关部门通报的;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涉嫌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挂靠资质、出借资质、非法分包、转包和其他招投标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处理的;

8.近三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注:

1.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及承诺。

2.以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承诺能长驻本项目,未经业主许可,不得擅离本项目工地。

项目总工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

1.以上人员要求:均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本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以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路基工程师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路面工程师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测量工程师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计量工程师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

1.以上人员要求:均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本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以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备  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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