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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广告服务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5-5-9 浏览次数:15 |
茅箭区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广告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茅箭区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广告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2采购人:湖北工建清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规划用地面积75348m2,建筑面积78318.37 m2主要建设仓 库、冷库、及配套用房,并完成室外作业场、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价为499787.62元,税率3%;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服务期限:360天(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2.3服务地点:十堰市茅箭区胡家工业园东升路北侧;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 þ财务要求一:无。 3.1.4业绩要求: þ业绩要求二: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其他 8、联系方式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60号 联 系 人: 张俊康 电 话: 1736268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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