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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采购(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9 浏览次数:13

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采购 ;

1.2 采购人: 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耕地占补平衡、生态农田连片整治、灌溉与排水整治、路网体系整治提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厕、污水处理、垃圾转运)、风貌提升等,暂定总投资25340.92万元。

项目区包括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管委会鲊洲村、六十村,东沟镇东沟村、余湾村、大桥村、徐山村,共六个村,总面积 4698.07公顷。

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232029.20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采购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 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7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 交货地点: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采购;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  乙方所供应材料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满足业主、监理、项目施工、验收、试验检验和图纸相关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GB/T 17689-200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2014)、《土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8-2023)、《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9-2023)、《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膜》(JT/T925.1-2014)、《塑料土工格栅蠕变试验和评价方法》(QB/T 2854-2007)等。

土工格栅聚合物原料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格栅所采用原料为原始粒状颗粒,严禁使用粉状和再造粒状颗粒原料。纵向卷长相邻横肋内侧间距≤320mm,12mm≤横向卷宽相邻筋条内侧间距≤30mm;20度下长期蠕变强度为≥40.0KN/m,炭黑含量≥2%,标称拉伸强度≥120.0KN/m,2%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33.0KN/m,5%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65.0KN/m,标称延伸率≤11.5%。所采用格栅为整体冲孔拉伸格栅,且有效使用年限应不小于70年。

2.5.2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

2.5.3  重要的货物,甲方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2.5.4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每批货品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货品后7天内提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引起的退货。

2.5.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满足最新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

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 5 月 9  日至2025年 5 月 13 日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15 日9时30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   

联 系 人:凌利峰     

电    话:1778638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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