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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投长虹印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7 浏览次数:12 |
联投长虹印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4FJ-0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投长虹印象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311-420650-04-01-8258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联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襄阳联虹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高新区长虹北路与江山南路东南角 建设规模:联投长虹印象项目位于襄阳高新区长虹北路与江山南路东南角,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0,069.38㎡,包括住宅楼、办公楼、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21,593.00㎡,其中:住宅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29,829.00㎡,地下建筑面积41,299.00㎡;商业地块地上建筑面积37,717.00㎡、地下建筑面积12,748.00㎡。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联投长虹印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1 合同估算价:74843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或工程费用)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或自来水(或供水)工程项目(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或②施工项目以及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无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包括(1)施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2)质量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3)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带二维码的网页截图;(4)材料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5)资料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管理团队)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本项目除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个人社保证明(社保部门提供或网络查询截图)。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类别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类别,仅能选一项)。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3.5.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2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ltzxgl.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联虹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大李沟路3号汉江创业创新产业园5楼517室(住所申报) 联系人:范子明 电话:15623708765 电子邮件:1095326599@qq.com (2)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75号湖北联投科技产业大厦17楼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27-86637809、027-87739510 电子邮件:2812503424@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其他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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