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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孝高速2025年路面养护专项工程HXLM-1标段施工(HBSJ-202504GL-028001001)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5-7 浏览次数:12 |
汉孝高速2025年路面养护专项工程HXLM-1标段施工(HBSJ-202504GL-028001001)招标公告 同时具备: 1、有效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正在进行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 对于一般的养护类施工项目(指路基、路面、一般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及除监控、通讯、收费管理系统以外的沿线设施)可要求具备相应公路养护工程资质或新建工程施工资质(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对于特殊的养护类施工项目(指如悬索桥、斜拉桥等具有特殊结构或结构复杂的桥梁、隧道)宜要求具备新建工程施工资质(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二年盈利。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内完成过1个合同段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不含日常养护)施工。 注:1、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养护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完(交)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中表明的工作内容应至少包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包括大修或中修)、专项养护中的一类养护工程施工等内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项目若含日常养护视为无效业绩。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时间要求: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 7、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 类似业绩要求宜与招标项目类型、规模相匹配。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也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交通机械)。 2、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效的职称证、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2024年1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之后。 4、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 一般养护项目宜按本表配置主要管理人员,招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的路线长度、技术复杂性在人员的数量及业绩要求中提出不低于上表中对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第一信封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下同)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第一信封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工程质量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9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规定 第一信封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1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12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4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15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3年内完成过1个合同段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不含日常养护)施工。 2、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投标人提供的养护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完(交)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中表明的工作内容应至少包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包括大修或中修)、专项养护中的一类养护工程施工等内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项目若含日常养护视为无效业绩。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的时间要求: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6、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不是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 16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二年盈利。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7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投标人被列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也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九、(八)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 18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主要人员职称符合以下任一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交通机械)。 (2)投标人应附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相关证书(如职称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2024年1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19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0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a)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b)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 (d)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e)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第二信封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第二信封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单价限价。 (3)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2)工程一切险或第三方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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