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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公片区滨江东路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项目(星光兰亭南侧道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4-30 浏览次数:12


庞公片区滨江东路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项目(星光兰亭南侧道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4SZ-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庞公片区滨江东路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庞公片区滨江东路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5〕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城珍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庞公片区。
建设规模:庞公片区滨江东路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项目(星光兰亭南侧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西起于汉唐大道,东止于三里庙路,道路长度约为889.5米,道路红线宽度 30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海绵设计及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其中:(1)设计:完成该项目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配合施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等。(2)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3)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海绵设计及及其他附属设施等)。(4)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和竣工图及其对应的预结算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5)配合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通过竣工验收。(6)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售后及迎检、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履约期限:总工期487日历天。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作及其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满足业主方及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合理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应按初步设计批复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并应保证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同时符合合格标准和满足业主方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详见招标公告中附录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5月1日00:00至2025年5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1号楼5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10-3505509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3楼
    联系人:王经理,周经理
    电话:0710-3705160,13540225725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中新路8号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投标监管室
    联系人:招投标监管科
    电话:0710-3231015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2025年04月30日
附录: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382万元;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流动资金证明。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不少于382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1.6人员要求:

3.1.6.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①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提供缴纳月份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④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6.2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②提供缴纳月份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6.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提供缴纳月份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6.4 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缴纳月份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6.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它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1.6.6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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