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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2025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504QT-009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4-28 浏览次数:12

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2025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504QT-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504QT-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2025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荆发改审批(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及地方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具体为清水堡、下新河口、蓝田河口附近水域。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湿地植物恢复工程,湿地植物恢复总面积16612.5亩,主要包括:下新河口湿地植物恢复面积300亩,清水堡湿地浮叶植物恢复面积6081亩,蓝田河口浮叶植物恢复面积7231.5亩,沉水植物恢复试验区试验场地建设总面积3000亩,漂浮物清理1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全过程,具体为:(1)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图阶段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上图入库,上述内容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文件;(2)本项目施工及配套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相关前期及报审报批工作;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缺陷期内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4008.54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①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森林资源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2800万元及以上的包含类似湿地生态修复的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材料均有效)。(3)项目经理:①具有林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4)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①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有林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②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林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员(1人)持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质检)员(1人)持有有效的质量(质检)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1人)持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资料员(1人)持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5)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审计报告为准)。(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正文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招标文件下载等相关事宜。 (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远程评标”的方式评标。 6.2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3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4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6.5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16-8513891;以此为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51389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洪湖市新堤街道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88号汉口1872项目一栋11层4号
邮编:
4332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刘胤
联系人:
刘婉琴
电话:
19530528779
电话:
150272404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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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4月28日
备注:备注: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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